坚果到了之后,准备开吃了,我发现百草味的包装上印有实用新型专利号:201721190784.4。这个专利的功能也写的比较清楚: 干湿分区,锁住新鲜。这个专利的包装把比较干的坚果和比较湿的水果干分开,吃的时候再把中间的密封条撕开。 这个idea听起来不错,当我想尝一下另一个良品铺子的每日坚果时,发现也是同样的干湿分区的设计。这不是侵犯了专利权吗?良品铺子还是一个上市公司,这侵权诉讼能赔不少钱呢?
关注Loona的朋友会发现,Loona众筹快结束时突然被下架了,原因是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可能侵犯了美国Digital Dream Labs公司 (简称“DDL”公司)的知识产权。但过了几天又恢复上架了,等到11月1日众筹结束之后,很快又被下架。这起起伏伏的背后有多少故事,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分析一下Loona到底侵犯了DDL公司的哪些知识产权呢?
我和许多创业者交流,发现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这件事没有什么信心。觉得被抄袭是必然的,专利是保护不了的。其实不然,目前专利的诉讼已经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了,我这里举个一体式自拍杆案例。深圳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源德盛)打破“分体式自拍杆”的限制,研发了“一体式自拍杆”,并于2014年提交了一件名为“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号:ZL201420522729.0)。 
对于不差钱的大公司,如华为和迈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难事,只要企业一把手有这方面的基本意识和素养,舍得投入,请最好的企业IPR和代理所,给员工一定的激励即可。但是对于初创团队和小公司,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企业IPR,找不到靠谱的代理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呢?
举这些例子,主要是想说明实用新型专利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诉讼方面并不逊色于发明专利,不能说到实用新型专利就觉得是“低价值的”,说到发明专利就一定是“高价值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