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果到了之后,准备开吃了,我发现百草味的包装上印有实用新型专利号:201721190784.4。这个专利的功能也写的比较清楚: 干湿分区,锁住新鲜。这个专利的包装把比较干的坚果和比较湿的水果干分开,吃的时候再把中间的密封条撕开。 这个idea听起来不错,当我想尝一下另一个良品铺子的每日坚果时,发现也是同样的干湿分区的设计。这不是侵犯了专利权吗?良品铺子还是一个上市公司,这侵权诉讼能赔不少钱呢?
举这些例子,主要是想说明实用新型专利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诉讼方面并不逊色于发明专利,不能说到实用新型专利就觉得是“低价值的”,说到发明专利就一定是“高价值专利”。